Analysis on the Improvement of EVA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Management of Basic Research Institutes
禹宁桢 YU Ning-zhen
(中国航空研究院,北京 100029)
(Chinese Aeronautical Establishment,Beijing 100029,China)
摘要:目前EVA已成为国资委考核中央企业的重要指标之一,EVA考核指标的引进对于促进中央企业经营绩效改进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从基础科研院所的EVA考核实际出发,对EVA绩效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总结,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对EVA绩效考核中的股权资本成本率、调整事项等影响因素进行剖析,并提出了优化EVA考核评价管理工作的若干建议,从而推动EVA更加准确衡量基础科研院所的价值创造能力。
Abstract: At present, EVA has become one of the important indicators for the evaluation of central enterprises by the 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The introduction of EVA assessment indicators plays an active role in promoting the improvement of the performance of central enterprises. Based on the actual EVA assessment of basic research institutes,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main problems in EVA performance appraisal, and analyzes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such as equity cost ratio and adjustment items in EVA performance appraisal based on actual case analysis. Several suggestions for optimizing EVA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management work have been promoted to promote EVA to more accurately measure the value creation ability of basic research institutes.
关键词:基础科研院所;EVA;绩效评价
Key words: basic research institutes;EVA;performance evaluation
中图分类号:F3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9)22-0088-04
0 引言
组织发展离不开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为保障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与组织的发展相适应,人们不懈地在探索和运用新的评价理念和指标体系。在探索衡量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评价方法体系的过程中,EVA绩效评价应运而生。
1 EVA的产生及发展
EVA(经济增加值)基本理论自上世纪中期由经济学家默顿·米勒和弗兰科·莫迪利亚尼首先提出,经美国的斯图斯特公司倡导推广,被西门子、索尼、可口可乐等一大批国际性公司陆续采用,带动了管理层为企业、股东以及利益相关者创造财富。本世纪初,EVA管理理念引入中国并被一些中国企业采纳和实施。自2010年起,国务院国资委将EVA指标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绩效考核,标志着EVA考核评价在中央企业的全面推行,此后国务院陆续又对中央企业的EVA考核评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EVA管理之所以能够逐渐被企业吸纳并风靡全球,主要是基于其独特的价值衡量理念。由于EVA是税后净利润减去全部资本成本后的差额,即不仅要考虑债务成本还要考虑权益成本,EVA在衡量经营业绩时将资本机会成本考虑在内,因此它比单纯的会计利润指标更好的体现了企业的经营业绩。同时,EVA剔除了资产减值准备、营业外收支等非经常性损益科目,从而减少了管理层盈余操纵的空间。基于EVA绩效评价相对于传统评价指标体系更能准确反映一定时期内企业为股东创造的价值,因而能够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
2 EVA绩效评价实践效果及不足
时至今日,EVA指标已是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第10个年头,目前理论界对于EVA绩效评价主要是集中于对上市公司经济效率提升的研究。池国华等人(2017)通过考察2007~2013年国有工业企业和非国有工业企业的行业统计数据,认为EVA考核提高了资本配置效率,缩小了国企与非国企间的差距,张先治和李琦(2012)通过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在实施EVA评价标准前后的投资行为进行了研究,认为EVA考核能够有效抑制企业的非效率投资;李志学和崔瑜(2017)通过分析研究99家新能源上市公司,认为使用EVA指标进行新能源企业绩效分析评价更加系统、真实地反映企业增值情况。郝婷和赵息(2017)以2009—2013年国有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认为EVA绩效考核的实施总体来说对我国国有企业研发投入有促进作用。因此,从实证研究结果看来,EVA考核总体上对于缓解国企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提升国有企业资本配置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抑制过度投资具有促进作用。
虽然实证研究表明采用EVA来评价企业绩效能够比单纯的会计利润指标更好地体现企业的经营成果,我们应该同时看到EVA指标在具体运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实际操作中,纳入EVA绩效评价的中央企业集团更多的是非上市公司或事业单位,情形更为复杂,尤其是对于基础科研院所运用这一指标进行考核评价在实践中还存在不少的操作偏差。
结合多年从事在基础科研院所EVA计算和评价考核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在实践中目前仍然存在着以下一些难题影响经济增加值的准确性,从而一定程度制约了EVA作用的发挥。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目前的EVA考核忽略了对行业特性的区分,特别是对中央企业的EVA考核,很多中央企业是处于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领域,如石油、航空、航天、船舶产业,但是一些行业尤其是军工领域的中央企业,有些单位本身就是处于投入大、见效慢、收益低的行业,特别是各军工集团下面的一些基础科研院所,EVA的考核对这些有着重要战略意义、投资大、收效慢的基础科研院所反而不利,影响了对基础科研领域的业绩评价。
②个别细分指标没有明确的口径,指标填报存在被操纵的空间。在EVA的计算过程中,除受会计盈余的操纵外,EVA其他影响因子同样也会被不同程度操纵,比如通过对在建工程转固时间的调节就会对实际的EVA进行扭曲。此外,在关于研究开发费的加回,对于研发费用的填报尚没有统一的口径,也没有严格的核查机制,为管理层调节EVA指标留下了空间。
③EVA调整项目并不完全与企业价值创造相关,因而一些调整事项并不能起到准确衡量企业价值的效果,EVA计算中应考虑的调整事项仍需在实践中继续深入研究并完善,以使能够真正激励管理层对国有企业进行价值创造。比如2016年12月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将在建工程作为资本成本调减项这一做法就值得商榷,这一调整对于一般的企业单位可能适应,但是对于一些基建工程量很大的单位则不完全适应,很可能造成资本成本长期为负,导致EVA畸高而有悖于常理。同时对于大型的在建工程转固就会导致企业短期在基本面没有大的变化情况下EVA大起大落。
④中央企业EVA考核中实施的资本成本率主要是由国资委进行大致的分类划定,不是建立在市场基础之上,此外对于企业集团使用统一的资本成本率,而不考虑统一企业集团下下属企业所处行业的差异化影响,从而造成EVA计算出现偏差,继而产生导向偏差。EVA考核中资本成率是衡量企业的投资效率、企业价值提升的重要因素,资本成本率直接影响 EVA高低,资本成本率偏差过大影响EVA科学性和准确性。2013年国资委发布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中央企业资本成本率原则上定为5.5%,军工等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定为4.1%;2016年末国资委将主业充分竞争的商业类企业股权资本成本率原则上定为6.5%,主业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企业定为5.5%,公益类企业为4.5%。军工、电力、农业等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股权资本成本率下浮0.5个百分点。可见,EVA考核中实施的资本成本率不是建立在市场基础之上,而是国资委规定的一个标准,这个资本成本标准是否合理科学本身就存疑。对于中央企业集团而言,下面一般会有成百上千个独立法人单位,分布在截然不同的国民经济行业领域,使用统一的股权资本成本很容易使EVA衡量产生偏移,从而产生考核导向偏差。
3 EVA绩效评价在基础科研院所应用案例分析
一般而言,基础科研院所是指为解决基础理论科学和基础技术研究方面理论和实践问题而开展系列研究工作的科研院所。其主要涉及的领域项目技术成熟度较低,技术成果离市场转化还有一定的距离,且所面临的市场客户范围相对较窄,项目研究过程中进度拖延或成本超支的风险较大。对于航空、航天、船舶等领域的部分基础科研院所,试验研究所用的仪器设备及基础设施价值较高,而产出对应的市场效益相对较小。但项目一般具有提升国防安全能力的社会效益,因而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这类科研院所由于隶属军工企业集团因此也被纳入了国资委的EVA指标考核的范围。
某研究院是属于国防军工领域中央企业下属二级单位,主要是从事航空基础科研技术研究。作为基础科研院所,存在一些资本投入多、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盈利能力较弱、回收期较长的基础科研设施。该研究院一直致力于成为航空科技的引领者,使命定位为开展“战略性、整体性、前瞻性、基础性、共用性”技术研究。基于行业特性,该研究院下属科研院所“十一五”期间起陆续争取了一些国拨基建技改项目用于新建或扩建一些基础试验设施。至“十三五”期间,随着前期基建技改项目的陆续转固,该研究院的资本成本加速上升,净利润增速放缓,EVA指标受大型在建工程转固金额的不均衡性影响,每年的波动较大。同时这些试验设施由于处于又具有一定的战略性和公益性特点,因而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市场化手段弥补其成本,正常主业盈利能力的增长难以弥补在建工程转固的影响,从而造成了在年度业绩考核中EVA考核结果与经营者业绩不相关性,EVA指标无法全面反映经营者当期业绩,从而难以有效激励基础科研院所管理层。
此外,基础科研院所的基建技改项目在转固之前都可以作为EVA的调增项起到增加EVA的作用,而基础科研院所的一些大型基建项目从立项到最后竣工决算时间周期多为3-5年,对当前1-2年的EVA不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同时一些单位还可以一定程度上延缓在建工程转固的时间,当前期投入的基建技改项目转固计入资本成本时,当时决策的主要领导可能因为职务变动等原因调离原岗位,基建技改项目转固对EVA产生的负面影响很可能不会影响当时决策领导人的年度经营绩效,却对后面的接任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简言之,开展实施周期较长的大型基础科研设施能增厚当时决策层的EVA业绩,却不一定承担转固后带来的EVA减少的负面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鼓励决策层对一些基建技改项目持支持态度,而很少去审慎思考,从长远考虑对单位价值造能力的长远影响。
表1列示的是该研究院下属两个主要研究所2015-2018年的EVA实现情况,从A研究所看EVA是呈逐年下降,但是从业务态势上A研究所近几年业务规模保持较高的增速,利润和经营现金流保持着稳定增长态势,导致其EVA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在建工程余额逐年减少以及所有者权益逐年增加带来的资本成本上升。B研究所由于常年保持着较大的在建工程余额从而导致资本成本为负,EVA2015年-2017年一直处于增长态势,2018年EVA虽有所下降,但是仍保持在高位,B研究所受大型资产转固折旧影响导致利润波动较大,呈现更多的不稳定性。对比A、B研究所的EVA值可以发现,尽管A研究所收入、利润都比B研究所要大且增长稳定,但是B研究所依靠巨额的在建工程余额增大EVA,很容易产生在建工程投资越大,EVA就越大从而价值创造能力越强的幻觉,从而违背了EVA考核评价的初衷。进一步分析A、B研究所的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可以发现其承担的项目多数是建设期为3-5年的项目,且一些项目的立项开工时间多集中在2013年-2015年,基本是上一届领导班子甚至是上两届领导班子决策启动的项目,而最后作为EVA指标考核却体现在现任领导班子的年度经营绩效上,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EVA的考核评价错位。综合A、B研究所的EVA变动情况,可以发现基础科研院所EVA值很容易受在建工程余额以及当年转固金额、研发费用影响,盲目套用该项指标考核已经不能反映现任领导班子的价值创造能力。
此外,虽然在国资委层面的考核中已经给予军工等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集团一定的考虑,但是在企业集团内部二级单位乃至三级单位考核中,目前没有明确给与基础科研院所等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二级单位资本成本的特殊考虑,因此在企业集团内部考核中,一些所处商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产业企业和难以市场化、资产获利能力较差的产业企业基本上资本成本率处于同一水准,从而使得基础科研院所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处于劣势,一定程度造成基础科研院所是在拖企业集团经营业绩考核的后腿。
目前中央企业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领导人绩效工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以及升迁等密切相关,从考核结果看,往往1-2分的差距就能影响企业考核排名甚至考核档级评定,从EVA指标上看,该基础科研院所往往会被大型在建工程和资产转固因素所“绑架”,加之前述EVA指标考核设计上没有提供明确的导向以及执行过程中基建项目启动决策与实际考核的期限错配,会导致其在基础科研设施建设过程中经常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一定程度上造成基础科研院所长期以来人才流失、坐冷板凳等现象,无法有效牵引行业领域基础、前沿技术发展,从而也制约该院致力成为航空科技的引领者的使命任务完成。
4 对基础科研院所的EVA考核评价改进建议
如前所述,EVA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对于提升国有企业资本配置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抑制过度投资等已经被实证研究证明行之有效。但是倘若对基础科研院所特点不加区分,直接套用公式可能会使EVA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价值创造能力,对此我们也要高度重视,以免使EVA作为一种绩效评价手段产生南辕北辙的效果。针对目前对基础科研院所EVA绩效考核评价中的一些主要问题,笔者认为后续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4.1 细化中央企业集团的资本成本分类
目前国资委对承担国家任务较重且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中央企业资本成本给与了一定考虑,这个统一的资本成本过于笼统,由于很多中央企业集团涉及很多行业板块,比如很多中央企业就涉足金融、地产、商业物流等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采用统一的资本成本率不利于衡量企业的真实价值创造能力。因此,在承接国资委考核时,一是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不能采用统一的股权资本成本率,而是要根据所属企业法人具体涉及行业性质区别对待;二是中央企业内部EVA指标考核时对下属二级和三级单位区分行业类别和市场化程度进行分类考核,进一步做到精准化考核,彻底贯彻落实国资委“一企一策”考核导向。在具体操作思路上,一种思路是参照国资委的资本成本率的分类,在企业集团内对企业集团下各行业的资本成本率做进一步的区分,处于基础性、公益性的行业领域资本成本适当下降0.5%-1%。另一种思路上是在EVA考核时直接对国家投入的基建技改项目进行资本成本调出,因为中央企业基础科研院所承接的这部分基础科研设施总体上盈利性较差,履行的更多是国家的长期战略性任务而非短期的经济价值创造。
4.2 优化改进的EVA的计算公式
按照目前国资委EVA评价考核的计算公式,在考虑企业权益资本的基础上将在建工程作为资本成本的调减项,而在转固后全额计入资本成本的计算方式存在不妥,一定程度上造成了EVA因为资产转固导致的大幅波动。笔者认为,作为一般企业而言,将在建工程作为资本成本的调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企业投资的在建工程多数是基于市场价值的判断,投资的资金基本来源于企业的自有资金或者外部借款(通常为有息贷款),而作为基础科研院所,由于事业单位的多数基建投入项目为国拨资金,且一般作为无息负债列示,与企业在资金来源、会计处理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计算资本成本时不应将在建工程作为资本成本的调减项。
4.3 进一步明确EVA相关指标的口径和内涵,加强对各EVA影响因素的分析及审计,减少企事业单位利用一些指标概念的模糊不清进行EVA操纵的空间。目前一般的经营业绩审计主要侧重对财务主要指标的审计,对EVA的有些影响因素指标还没有统一的清晰界定,因此审计认定时要加强对会计调整的审计应对措施,在审计核实EVA指标时,要对主要构成因子逐一核实,提升审计人员的EVA管理认识,加强对研发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收应付款项、所有者权益、抵消合并等财务事项的审计核实,尤其是对个别事项波动较大的要特别予以关注,防止企事业单位利用其中的一项或几项因子操纵对EVA实现结果。
参考文献:
[1]郝婷,赵息.EVA考核对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7,38(1):142-153.
[2]池国华,郭芮佳,时萍.EVA考核提升了国有企业资本配置效率吗?——基于国有与非国有工业企业的对比分析[J].财务研究,2017,17(5):70-78.
[3]马睿.基于EVA考核细则的央企经济责任审计研究 [J].财会通讯,2018(8):86-90.
[4]李志学,崔瑜.基于EVA视角的我国新能源上市公司绩效评价分析[J].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8(12):1-5.
[5]贾晓丽.传统业绩评价体系与EVA考核体系浅析,商场现代化,2017,839(2):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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