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巢湖流域为例
Tripartite Dynamic Game Model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Liability Insurance:
A Case Study of Chaohu Basin
周叶玲 ZHOU Ye-ling
(安徽财经大学,蚌埠 233000)
(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Bengbu 233000,China)
摘要:为破解巢湖生态环境难题,打好污染防治战役,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从政府、企业和保险三个方面,构建了信息不对称情形下关于环境污染治理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三者之间的动态博弈模型,研究认为,加大对保险公司的补贴力度、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和处罚力度、降低政府监管成本等措施将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最后结合巢湖流域的环境污染特点,对巢湖生态文明建设三方共治提出对策建议。
Abstract: In order to solve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blems in Chaohu City, fight the battle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nd vigorously develop the ecological economy, a dynamic game model among the government, the polluting enterprises and the insurance companies under the condition of asymmetric information is constructed, and the equilibrium solution of the three stakeholders is obtained through the model analysis. Based on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different decision-making behavior of various stakeholders, it is concluded that measures such as increasing subsidies to insurance companies, increasing supervision and punishment to polluting enterprises, and reducing government supervision fees can help polluting enterprises to reduc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damage. Finally,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n Chaohu Lake Basin,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three-way Co-governance of ecological economy in Chaohu City are put forward.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动态博弈;巢湖流域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liability insurance;dynamic game;Chaohu Basin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9)29-0151-04
0 引言
在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中共习近平代表将“污染防治”列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表明中央宏观调控部门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种政策性保险工具,通过保险机制实现环境风险成本内部化,有助于解决环境承载力退化和生态保护问题,在管理环境污染风险,减少污染事故,增强抵御能力,落实赔偿责任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都发挥重要作用。但是,中国在应用这一新政策工具方面仍然面临许多挑战,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水平之间差距依然很大。在过去三十年中,中国经历了快速的经济增长,同时也出现了与滥用资源和污染事故频发的问题。
陈冬梅(2011)[1]从企业角度分析环境责任保险需求不足的原因主要是高额的防污治污成本以及对损害环境惩罚不足,导致企业的违法成本低,不需要通过保险来转移风险。张伟等(2014)[2]从企业和保险公司的角度分析,认为是超额的排污收益和低的违法成本抑制了企业对保险的需求,环境污染的巨灾性、潜伏性和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抑制了保险公司的承保意愿。李萱等(2016)[3]认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出现供需双冷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缺乏上立法依据,我们需要加快推动立法进程,明确强制保险范围和手段。彭中遥(2018)[4]认为立法是破解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僵局的关键,从立法模式和立法内容两个角度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还有一些学者将研究的落脚点放在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路径选择上,游春(2009)[5]通过研究国外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提出我国环境污染保险制度应采用强制为主、任意为辅模式。竺效(2015)[6]提出想要打破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僵局,需要尽快制定适用法律以及将有关强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条款加入到其他环境单行法中。欧阳丹丹(2018)[7]以经济学的视角论证了推行强制性污染责任保险的正当性。
在发达国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被认为是解决环境污染损害的成熟策略。Haitao Yin和Alex Pfaff(2011)[8]认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面对环境问题时可以发挥分散风险、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等方面的优势。Yan Feng等(2014)[9]通过比较分析中国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模式是自愿还是强制模式,认为现阶段我国应采取强制模式。Yang Yi等(2017)[10]提出了一个描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运作的通用模型。整个过程由咨询团队、政府、企业、保险公司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五个利益相关者组成。在此基础上,介绍了六种具体模型,提出了一系列评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运营绩效的指标。
博弈论是用于分析一个强大的框架,决策由多个代理,其决策将影响到对方,它已被广泛用于环境风险管理。Franckx(2005)[11]在多个污染公司和环境执法机构之间建立了一个博弈模型。郭娟、董许亮(2010)[12]提出了一个博弈论模型来分析地方政府和造成污染的公司之间的冲突。赵天洋(2015)[13]基于利益相关方的博弈考虑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对现行的环境责任保险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要构建市场主导型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徐临(2016)[14]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情况,建立一个涉及政府、污染企业和保险公司的动态博弈模型。赵雅聪和赵世浩(2016)[15]采用博弈模型探索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相关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三方的最佳选择,以期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邵传林、雒玉箫(2018)[16]基于绿色保险主体之间的动态博弈模型研究绿色保险的支付意愿和需求不足的原因,并给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在宏观层面,国内外学者主要分析了环境责任保险的供求,政府的立法和制度建设。在微观层面,从信息不对称动态博弈视角对政府、企业、保险公司三方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行中关系进行研究的文献较少。因此,本文以动态博弈论为出发点,建立政府、污染企业和保险公司三方动态博弈模型,来分析三方在环境污染防治的关系,为政府、污染企业和保险公司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行上提供参考。
1 博弈模型的构建
为平衡建设生态文明和生态安全负效益之间的矛盾,在生态环境经济问题上大多利用动态博弈模型。由于环境污染防治的复杂性,巢湖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在现实中表现为政府相关部门,如环境保护局、水利局、税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多部门多主体间的协作,下文以“政府”指代环境保护中的监管方,其主要职责就是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处理环境污染和破坏;受管制方是指巢湖现有的化工、制革、酿造、印染、电镀等污染型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带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企业,下文以“企业”指代环境污染防治的被监管方。我们从政府、企业以及保险公司之间的三方博弈进行分析。
1.1 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三方博弈
由于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三方博弈是在存在信息不对称下进行的,保险公司、环境污染企业与政府所采取的行动以及行动导致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我们使用动态博弈模型来分析三者的动态关系。政府面临着如何平衡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难题,一方面由于企业能够增加税收收入和吸纳就业等方面具有积极效应而可能对其实施宽松监管,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可能带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而可能对其进行严格监管。因此,政府既可能选择严格监管的行为策略,也能选择宽松监管。而企业可能由于自身经营规范或者风险意识不足选择不投保的行为策略,也可能在政府的监管下或自身风险较大选择投保的经营策略。保险公司可能由于承保的成本过高而选择不承保,也可能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下选择承保。
基于以上分析,该模型假设如下:
假设1:市场上同时存在企业A、保险公司B和政府G,三方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信息不对称的“经济人”。
假设2: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有两种选择。若投保,需支付保费为b,得到的政府补贴为S1,企业的管理费用为c2,?驻R表明公司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购买的声誉和社会效益。不投保的企业,政府对其罚金为f。b>0,f>0,S1>0。
假设3:政府对企业的监管费用为c1,政府对投保企业的补贴为S1,政府补贴被保险公司S2。?棕1表示投保企业为政府带来的环境效益,?棕2表示企业投保但是保险公司不承保给政府带来的环境损失,?棕3表示未投保企业给政府带来的环境损失。
假设4:对保险公司也有两种策略,若承保,承保收取的保费为b,保险公司的管理成本为c3,承保可获得政府补贴为S2。
假设5:企业承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概率是q1,不投保的概率为1-q1;保险公司承保的概率为q2,不承保的概率为1-q2;政府实行严格监管的概率为p,宽松监管的概率为1-p,其中p、q1分别满足0<p<1、0<q1<1、0<q2<1。
我们得出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间的动态博弈模型,如图1所示。
根据假设和博弈树,三方博弈的收入矩阵如表1所示。
收益矩阵确定后,采用逆向归纳法求均衡解,假设博弈阶段顺序为政府—企业—保险公司。首先求解保险公司的最优解,然后将其替换为企业的最优解,最后确定政府的最优解。然后得到三者的最优解,即动态博弈模型的均衡解。
1.2 博弈模型求解
通过图1的博弈树和表1的收益矩阵得到均衡解,下面分别对均衡解进行分析:
1.2.1 保险公司B的期望收益均衡解
■(1)
对式(1)求一阶偏导
■(2)
令式(2)等于0,可得均衡解:
■
1.2.2 企业A的期望均衡解
■(3)
对式(3)求一阶偏导
■(4)
令式(4)等于0,可得均衡解:
■(5)
1.2.3 政府G的期望均衡解
■(6)
对式(6)求一阶偏导
■(7)
令式(7)等于0,可得均衡解:
■(8)
综上所述,可得出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的均衡解为:
■
■
1.3 博弈模型均衡解分析
①从■可知,政府对污染企业实施监管的概率p与保险公司所获得的政府补贴S2以及保险公司承保环境污染责任险所获得的保费成反比,以及保险公司承保该保险的管理费用c3成正比。其含义为当保险公司获得的政府补贴增加时,保险公司承保热情将提高,政府就可以减轻对企业的监管;保险公司承保越多,保费越多,表示污染企业积极参与环境污染控制,愿意投保,所以政府就可以相应对企业实行宽松监管;当保险公司的承保成本较高时,保险公司认为发生污染事故的概率较高,这可能由于企业生产工艺或者信誉等方面存在问题,而保险公司因为风险过高而不愿承保,这时政府就应对污染企业的严格监管。
②由■可知,污染企业投保的概率q1与政府对企业的严格监管成本c1、企业因投保产生的管理成本c2、保险公司承保所获得的政府补贴S2、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b成反比;由q1*可知,污染企业投保概率q1与企业投保所获得的政府补贴S1成正比;还可以看出污染企业投保概率q1政府对企业不投保罚款额f、污染企业投保所带来的收益增加额?驻R、保险公司承保的成本c3成正比。其含义为当政府监管的成本增加时,政府就会相应地减少对污染企业的监管,污染企业也就会放松警惕,投保的概率就会降低;当污染企业成本增加时,企业也会相应地通过减少治污措施c2来降低自己的经营成本,从而提高自身的利润;当保险公司承保需要从污染企业收取更高的保费时,污染企业会为了降低成本而选择不投保;当政府给企业的补贴增加时,可以激励污染企业投保;当政府对污染企业不投保的罚款增加时,企业选择投保的意愿更强烈;当污染企业投保能获得更多声誉和社会收益时,企业更愿意投保;当保险公司承保的成本增加时,因为这是新业务,不同的行业面临不同的环境污染风险,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
③由■可知,保险公司承保的概率q2与污染企业投保的管理成本c2、承保所获得的政府补贴S2以及收取的保费b成正比;与保险公司承保的管理成本c3成反比。其含义为当污染企业投保成本增加时,有意愿投保企业数量少的情况下,为了保障自身利益,保险公司在设计合同时存在业务范围小,费率高,赔付率低等问题;当保险公司承销的政府补贴增加时,会调动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增加承保概率,当收取的保费增加时,也会增加承保的积极性;当保险公司承保所获得的政府补贴S2增加时,会调动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增加承保概率q2,当收取的保费增加时,也会增加承保的积极性;当保险公司承保的管理成本c3增加时,作为理性人保险公司会为了自身利益选择不承保。
2 以巢湖流域为例
通过上述博弈论发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影响着保险的供求两个方面,具体结合巢湖环境污染成因及现状来深入分析巢湖环境责任保险的影响因素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和建议,有利于促进巢湖周边生态示范区建设,促进巢湖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巢湖水污染成因及现状:
巢湖水体体受氮磷等有机营养物质的污染,巢湖水体平均水质为V类、污染中等、轻度富营养状态,湖周边河流总体水质受到轻微污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因素有:第一,工业污染。化工、制革、酿酒、印染、电镀等五大重污染行业的工业废水流入巢湖。第二,城市生活污水。近年来,巢湖流域周围的人口迅速发展,含有较高的氮磷等无机物的城市生活污水极大破坏巢湖的水质。第三,农业污染。巢湖仅有30%的污染来自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70%来自农业污染。然而,农业地表污染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农业面污染主要包括流域内的农户施用化肥量过大且结构和方法不当,农民农药施用量高,数量多,技术落后,秸秆利用率低。第四,养殖业的污染。近年来,巢湖流域养殖业发展迅速,养殖面积不断扩大,水产产量逐年增加,对巢湖水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主要是由于饲料残留对水体的破坏。由于大量使用低成本饲料以及人畜粪便,水中残留大量无法有效利用的饲料,随着饲料的逐渐腐朽,水质恶化,污水将通过排水或表面进入巢湖。其次是因为药物残留对水体的破坏。大多养殖户对水体消毒时使用的是含氮药物,它会毒害杀死对水体有益微生物,影响水质。
目前,巢湖流域周边地区产业、经济快速发展与历史旧账的拖欠和环境污染治理不到位矛盾日益突出,环境污染发生事件越来越多,对周边居民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对巢湖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就环境污染事件的补偿力度来说,目前的治理力度是远远不够的,资金存在极大的缺口,这部分的损失最后由受环境污染影响的居民以及工业企业承担,而带来这些污染企业常常不能给出合理的赔偿。
3 结论与建议
根据巢湖流域的环境条件和产业分布特点,以高风险污染企业,如农药、造纸、五金等企业为对象,探索开展试点工作,发挥建设生态安全“清洁剂”作用,有利于明确对于巢湖的保护和治理责任,实现经济区的可持续发展。
就政府而言,政府在环境污染共治中发挥着政策导向及监督执行作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较强的政策性工具,在预防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政府要加大推广宣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力度,让污染企业意识到治污防污的重要性。另外,政府应加大惩罚力度,对不愿投保的公司给予一定的处罚,如罚款、停业整顿、技术改进等,甚至可以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帮助政府更好地监督管理高风险污染企业。同时,也应对积极参与环境治理的企业和保险公司给予支持,如给予企业、保险公司适当的补贴来鼓励企业与保险公司积极参加环境污染治理的治理工作,这样才能在污染企业中树立环境污染风险管理意识。
就企业而言,建议将企业划分成两类:第一类是高污染风险的企业,例如,在化工、制革等重污染行业可以实行强制责任保险。这些重污染行业一旦事故发生,就会给公众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对环境的破坏也会呈现出渐进性和持续性的损害。保险公司承保这类企业,可采用政策性保险机构,政府给出一定的财政优惠政策,加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广实施。首先,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可以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受害人可以通过简单的程序获得赔偿。其次,强制保险的实施可以有效避免保险公司为自身利益而拒绝承保,用市场化的手段分担高污染企业的环境治理成本,进一步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对于巢湖周边的企业和居民都是非常有必要的。最后,在对企业实施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时,要考虑强制投保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因此可以根据企业潜在污染风险大小程度,相来应的制定差别费率,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
第二是具有较低污染风险的企业,,如农业和养殖业等行业——适用任意责任保险。这种模式在对环境保障力度比较弱。但是,它可以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这种模式自由度比较大,对政府的依赖也比较少,这样就保险网就囊括了企业环境污染风险的各种风险。同时这就对污染企业要求较高,要增强环保意识,积极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
就保险公司而言,保险公司承保的动力是政府补贴和企业投保意愿。政府应加大对保险公司的政策支持和补贴力度。污染企业应树立环境安全意识,积极主动地投保,为我国生态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应积极地参与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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